DBO(Design-Build-Operate,设计-建设-经营)
龙安泰环保设计并建设一个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并且负责运营该设施,满足在工程使用期间公共部门的运作要求。龙安泰环保负责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更换在合同期内已经超过其使用期的资产,在该合同期满后,资产所有权移交回公共部门。
采用DBO模式可以实现产权主体与运营主体的分离、投资与建设环节的分离,同时也有利于污染责任与治污责任的转移和分离,助力业主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效率,更有利于项目长期保证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委托经营
为企业提供优秀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管理经验。统筹安排技术、人力等资源,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重运营 去除了投资、建设环节,作为业绩优秀、专业化的污水处理运营商。集中精力提升自身的运营和管理水平,以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
低成本 财务测算简单透明,委托运营项目成本主要由生产费用(水费、电费、药剂、正常维修费等)、人员工资(工资及补助)、管理费用(办公、差旅、邮电通讯、安保、绿化养护等)及相应的税费等构成。
低风险 委托运营的项目期限一般每期在5-8年,较短的合约期限,使得双方对合作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的预测更简单、清晰,对风险的控制力度也明显加强。
易监管 委托运营不涉及项目资产权益的变化,业主在掌握所有权的前提下,只要专注于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即可,减少了投资、建设环节的各种风险。